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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区认真谋划周密部署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——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进展

2022-12-23
​2020年9月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以来,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积极谋划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。总的看,31个省(区、市)均已成立省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,编制完成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,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,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,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良好开局。
 
一、积极有序推进能源绿色转型
 
各地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,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,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。内蒙古大力推进第一批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,同步开工建设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。湖北大力发展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,2021年新增新能源装机486万千瓦,同比增长37.1%;新增新能源发电量260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41.4%。云南积极推进金沙江、澜沧江水电基地建设,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,白鹤滩水电站16台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毕,15台百万千瓦发电机组建成投产。宁夏给予储能试点项目0.8元/千瓦时调峰服务补偿价格,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在完全充放电前600次周期内享有优先调用权。海南制定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,大力推动洋浦申能、东方明阳风电等项目建设。浙江、广东、辽宁、甘肃等地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,稳步提升清洁能源调储能力。
 
二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
 
各地区持续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,加快工业领域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。山东制定“十强产业”年度行动计划,明确236项主要任务及54项保障措施,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高端化工等产业补链强链。天津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,重点建设信息技术创新产业、高端装备等12条产业链。河南实施“十四五”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,加快发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。江西深入推进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,做大做强航空、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中医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六大优势新兴产业,2022年1月至10月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5.9%。
 
三、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
 
各地区对标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,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,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。山西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,煤炭先进产能占比突破75%,焦化和炼铁行业先进产能占比均达60%以上。河北深入实施“万企转型”行动和“千项技改”工程,今年1月至10月省级技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3.9%,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5.3%,降幅居全国前列。内蒙古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,进一步提升节能工作精细化水平,从产业准入、升级改造、金融信贷等方面完善政策制度。河南大力支持存量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,鼓励将结余的用能指标入市交易,引导能源要素向优质产业和项目集聚。贵州严把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准入关,常态化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质量检查,加强能效标识监督管理,打击产品能效虚标行为。陕西印发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有关工作的通知,对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重点高耗能企业定期开展节能专项监察。
 
四、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
 
各地区积极推广节能低碳交通工具,大力发展多式联运,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。海南提出“到2030年全面禁售燃油车”的目标;建立充换电设施“一张网”平台,接入1723座充电站和13283个充电桩,推动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。上海大力推进交通工具新能源替代,2021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25辆,上线运营31辆氢燃料公交车。广西大力推进铁水联运,加快完善以铁路、海运为网络的立体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,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加快发展,2021年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超过6000列,同比增长30%以上。山东全面建成“四纵四横”货运铁路网,开通海铁联运班列线路80条、建设内陆港30个,铁路、水路货运周转量稳步提升。安徽开展两批共20个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创建。
 
五、促进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
 
各地区大力推进城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,持续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。天津坚持组团式、多中心、多节点城市群发展战略,加快构建“一市双城多节点”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。云南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2021年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7.3%,较2020年提高近12个百分点。上海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,对符合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给予容积率和资金奖励。浙江严格新建建筑节能管理,明确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设计节能率需达到75%以上。四川在阿坝州、甘孜州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。黑龙江加快推进供暖领域散煤治理,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.2%,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。湖北在武汉、襄阳、宜昌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。
 
六、强化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
 
各地区面向国家“双碳”重大需求,推进分布式能源、储能、绿色氢能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工程技术示范,加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。广东启动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专项,开展千万吨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集群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前瞻性研究。天津、广东、陕西、新疆等地开工建设百万吨级CCUS示范项目。浙江扎实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,累计促成交易近200项,交易额突破3亿元。内蒙古成立国家碳计量中心,积极搭建碳计量研究平台和碳数据服务平台,开展碳排放、碳核查等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技术研究,提供碳计量诊断、碳计量审查等技术服务。
 
七、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
 
各地区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,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,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。青海持续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工作,启动实施三江源、环青海湖、柴达木、祁连山等重要生态板块保护与修复工程,覆盖青海省国土面积68%以上。西藏开展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冻土等潜在固碳能力评估。福建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,形成碳汇资源“一本账”。山西出台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,实施“三年绿化三晋”行动,2022年度安排营造林任务540万亩。重庆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,试点森林覆盖率责任指标交易,共有8对区县成交森林36.23万亩、转移支付金额超9亿元。广西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,发布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评估技术规程。吉林大力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,2021年划定保护性耕作面积2875万亩,持续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。
 
八、完善市场化机制和金融财税政策
 
各地区统筹推进碳排放权、电力交易、用能权等市场建设,通过设立“双碳”专项资金和基金等方式,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。湖北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,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。江西财政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,统筹支持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、加强“双碳”基础能力建设等。湖南建立全省“双碳”领域重点项目金融项目库,积极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,为银企常态化对接提供支撑。陕西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,引导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,为绿色项目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。
 
九、扎实做好“双碳”基础工作
 
浙江大力建设“双碳数智平台”,通过节能降碳e本账实行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,不断提升对全省碳排放形势的动态研判和应对能力;建立企业碳排放台账制度,对企业碳排放情况进行精准画像,助力企业低碳转型。海南启动建设“应对气候变化智慧管理平台”,积极打造基于环保+电力大数据的碳排放统计体系。湖北支持华中科技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7家重点高校依托各自优势设立“双碳”研究机构,开设相关课程,培养专业人才。辽宁制定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日常培训的方案,将“双碳”工作作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,扩大全省干部参训范围。
 
十、大力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
 
各地区在节能宣传周、世界环境日、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。江西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、清洁家庭、绿色社区,持续开展“河小青”志愿活动,上线运行“绿宝”碳普惠平台,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。湖南成功举办2021年亚太绿色低碳高峰论坛、湖南国际绿色发展博览会,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氛围,凝聚生态优先共识。北京在服贸会期间举办“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”,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低碳故事。天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,组织“我为碳达峰碳中和作贡献”竞赛活动,编辑出版“双碳”百问百答等一批科普读物,制作《图解碳达峰倡导绿色生活》等新媒体产品,积极打造市民自觉参与、推动绿色转型的良好环境。
 
下一步,各地区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对标对表,立足实际,积极稳妥推进“双碳”各项工作。

(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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